1、大夫隐瞒病情违不违法
大夫隐瞒病情,在特定情境下是违法的。
1.当病情可以且适合向病人说明时,大夫若选择隐瞒,则构成违法行为。由于病人对我们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对所同意的治疗策略享有选择权,这是《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
2.假如医疗机构向病人隐瞒有关病情,或者未经病人赞同,擅自改变治疗策略,就会侵犯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也存在例外状况,即当病情不可以或者不适合向病人说明时,医院应当向病人的近亲属说明,此时隐瞒病情并不构成违法。因此,大夫在隐瞒病情前,需仔细权衡是不是满足法律规定的例外条件。
2、医患纠纷请律师有哪些用途
法律快车提醒,在医患纠纷中,请律师有哪些用途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可以帮助病人或其亲属判断医疗机构是不是存在过错,这是诉讼的基础和重点。通过审阅病历资料,并结合医学、法律常识及实践经验,律师可以做出综合评断,为后续的诉讼或调解提供有力支持。
2.律师可以帮助进行证据保全和固定,预防病历被删除或更改,确保病人权益不受损害。
3.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律师的专业常识和办案经验可以使其更有说服力地提出问题、反驳他们,从而更容易促进调解成功。
3、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当大夫面对急诊、病危或重症病人时,若医院选择拒收从而耽误了最好就医时间,或者因转院不负责采取了不正当的急救方法致使病者病情加重或延误抢救时间的,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2.在手术过程中,若大夫开错部位、致使病情未得到缓解反而加重,或在手术中将纱布、手术器械等异物遗留在病人体内致使需要二次手术的,同样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3.在救治过程中擅作倡导、救治不负责致使病人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与用药过程中用错药、没有进行过敏测试致使病人过敏等情形,也可认定为医疗事故。
4.大夫开错药写错处方、取药时给错药等药剂方面的错误,与医务职员因玩忽职守导致的一系列医疗事故等其他状况,均可作为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